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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18-10-11浏览量:5809【小中大】
协会会员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依据“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文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经认真研究制定了《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向协会秘书处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持续完善协会标准化工作体系和制度。
联系人:张昌海; 电子邮箱:510145898@qq.com
电话:020-36913393; 传真:020-36913113。
附件:《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2018101214539105.rar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