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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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评价团体标准产学研合作专家库项目申报声频电子外贸知识产权工作融资与上市

    关于推荐协会标准审查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18-11-12浏览量:4402

    为更好地开展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提高标准立项、编制、审批等阶段工作的科学性,牢牢把握协会标准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决策协调与项目论证、标准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各有关单位、各团体会员:
    为更好地开展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提高标准立项、编制、审批等阶段工作的科学性,牢牢把握协会标准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决策协调与项目论证、标准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决定成立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标准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专家库成员中产生,现将推荐专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成员推荐产生,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和团体会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专家主要职责与任务:
    ㈠.对本行业或本专业产品(或工程)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送审等过程提出咨询意见,受邀请参与协会团体标准有关项目的相应阶段的审查。
    ㈡.参与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检查等过程的专家咨询。
    三. 入库条件和程序:
    ㈠.入库条件
    1、熟悉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或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发展方向和标准化最新动态,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2、长期从事产品与工程相关工作,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4、热爱标准化工作,坚持自愿原则。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与标准审查工作及有关活动。
    ㈡.聘任程序
    1、由协会向团体会员或非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发送推荐通知。
    2、有意向的单位及人员填写《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标准审查专家推荐表》;
    ⑴.电子版发协会电子邮箱(510145898@qq.com);
    ⑵.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寄送至协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88-1号科技大楼719室)。
    联系人:张昌海;020-36913393,13809200131。
    3、协会初审后报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
    4、协会根据理事会批准结果书面通知专家和推荐单位,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㈢.管理形式:
    1、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每届任期3年,任期结束时由协会组织复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可连任。
    2、对业内技术水平高、有多年标准化工作经验的退休专家,可聘为特邀资深专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由协会为其办理退库手续:
    (1)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专家的基本条件者。
    (2)通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无故不出席者。
    (3)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者。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者。
    4、未续聘连任的专家,聘任到期自动解聘。
    四. 经费及待遇:
    专家参与标准制定、标准决策协调与项目论证、标准审查、检查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标准起草单位或标准审查组织单位或协会统筹既有经费支付劳务报酬,专家不享受协会固定津贴。
    五. (自)推荐要求:
    ㈠.被推荐人选应按照《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标准审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填报。提交职称、学历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请提交两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请加注姓名)。
    ㈡.推荐表须由本人签字。
    六. 已聘任为本协会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本次不需再填报,自动进入专家库。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标准审查专家推荐表》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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