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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表时间:2023-03-14浏览量:2397【小中大】
各会员单位: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自2012年成立,已经历了十一年发展,十一年来,协会秉承“献策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和“共建共担、共治共享、合作互助、互利共赢”的理念,建桥搭台,传递政策,促进合作与发展,分别被授予“广州市花都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声频电子)工作站”、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广州市时尚产业集群音响分链主单位、“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电子音响工作站”、花都区重点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工作站”等机构,为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会员单位的热情参与和鼎立支持。为了表彰协会会员企业对行业发展做出的贡献,提升企业知名度,激励广大会员企业凝心聚力、比学赶超,扩大行业优秀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行业典范,促进电子音响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促进协会更好发展,经研究,协会决定开展“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
二、评选范围
(一)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所有会员企业(含新加入协会的会员)均可免费申报参选。
三、评选表彰奖项等级设置
(一)会员企业表彰申报项目:
1.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杰出贡献奖;
2.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优秀会员奖;
3.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科技创新企业。
(二)会员单位个人申报项目:
1.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领军人物”。
2.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杰出人物”;
3.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行业精英”;
4.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匠心人物”;
5.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优秀科技创新人才”。
四、申报评选条件
㈠、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遵守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关心行业发展,积极为协会工作建言献策,支持、配合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3.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协会工作,为协会的发展和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4.为推动行业进步、行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㈡、单位奖项评选条件:
1.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杰出贡献奖
连续在会两届以上的会员单位,主动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协会活动中积极赞助,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行业或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可参评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杰出贡献奖。
2.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在第二届加入协会,遵守协会《章程》,主动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支持、配合协会开展各项工作,或第三届加入协会任职副会长,且积极赞助协会活动的,可参选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优秀会员。
3.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科技创新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取得一定专利技术;新型产业,科技含量高;
(2)积极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认真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活动,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好评;
(3)团结广大会员,维护会员合法利益,有较强凝聚力和号召力;积极参加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对电子音响行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
㈢、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1.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领军人物”
(1)从事电子音响行业工作20年以上,现任或曾任行业或企业的重要领导,对行业发展影响深远,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2)为推动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建设、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长期支持协会工作并具有较高行业声望和影响力的人物;
(3)为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发展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起到引领作用者。
2.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杰出人物”
(1)从事电子音响行业工作10年以上的现职或曾任主要领导,为行业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8年以上;
(2)为推动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建设、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长期支持协会工作并具在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人物;
(3)为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发展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起到表率示范作用者。
3.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行业精英”
(1)从事电子音响行业工作8年以上的现职或曾任资深人员,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5年以上;
(2)为推动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建设、企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长期支持协会工作并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人员;
(3)为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发展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起到榜样作用者。
4.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匠心人物”
(1)从事电子音响行业工作15年以上的现职技术人员,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2)为推动电子音响产品科技创新、功能或工艺改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塑造事迹突出,做出了较大贡献,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威望;
(3)在专业岗位上积极探索,贡献突出者。
5.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直接从事研发、技术、工艺和创新等工作、在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3)在承担完成各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实施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五、申报事项
(一)参评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及提交500字以上的企业基本情况、相关事迹、营业执照、荣誉和证书扫描件等电子档。
(二)有意参评企业请填好评选申请表,须按照要求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扫描,并和其他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31日18:00时前将扫描件发到协会秘书处邮箱:GAIA201205@163.com,联系人:李灵燕,电话:020-36913393,13602845056。
(三)企业应诚信申报,所有申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给予曝光,并纳入行业诚信记录。
(四)会员企业免费参评,未及时缴纳会费的需缴纳会费后方可参评。非会员企业可申请加入协会、缴纳会费后参评。经理事会审批的院校专家参评不受此限。
六、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工作坚持“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程序按参评企业申报→参评资格初审→理事会表决通过→公示。
(一)参评企业申报。企业自愿报名参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参评资格审查。按照协会《章程》审查企业是否在会会员,是否存在欠缴会费等不能参评的情况,对资料进行初审。
(三)理事会表决。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奖项的候选名单,通过后在协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凡被评上的企业,将于2023年上半年在大会上公开表彰,现场颁发奖牌。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订阅号等媒体上公开宣传报道。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奖项(荣誉)评选申报表。
广州市电子音响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